宁夏固原市水务局调研基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3月18日-20日,固原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站室负责人深入到原州区、彭阳、泾源、隆德、西吉县的基层水保站和部分乡村对有关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问题进行了调查。按照“听、谈、问、议”的方法分别与各县基层业务人员和群众进行了充分交流,广泛听取了基层意见和建议。通过调查,各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既有亮点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亮点工作:泾源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上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该县的水保方案审批率达到90%以上;隆德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2013年查处违法案件一起,共涉及到19家个体企业;彭阳县在流域管护上探索新的做法,一条流域1人管护,有效巩固了水土流失治理成果。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县(区)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二是在水土流失治理上还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边治理边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经费短缺,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不能正常有序的开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以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进一步做到“五完善”、实现“五到位”“五规范”、做好“五健全”;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域治理项目的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全面推行“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的管理机制;三是在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给予支持的同时,争取地方列支专项资金,确保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固原市水务局水保站 供稿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