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窗口职能有效发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2-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以来,龙岩市水利局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积极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全面实行“统一受理、限时办结”,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水平。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作为水利局审批窗口的一项主要审批项目,在窗口起到较大的示范作用。2015年度水土保持行政审批51件,占全年水利行政审批事项总办结118项的43%,全部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办结事项满意度达100%,有效提升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的服务效能,架起政府部门和企业、群众间的“贴心桥”。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明确办理要求,实行阳光审批。针对水土保持涉及面多面广的情况,市水利局对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指南》,做到审批要求一次告知,让企业和群众明白办理审批手续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避免跑冤枉路。同时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设立统一的咨询服务电话和咨询台,由受理中心统一提供办理进展和结果等信息,实行申请人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打消了群众以往不了解审批程序和进展,担心审批办理环节多、周期长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顾虑。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形象。审批科行政中心窗口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受理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跟踪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展,并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节点信息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打造主动服务、贴心服务的政府服务形象。
三是突出规范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为保障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市水利局对水土保持审批事项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以岩水办〔2016〕4号文出台“关于市局行政审批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水土保持办理流程和时限等具体要求,切实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的规范办理,从程序上杜绝了审批办理时“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审批窗口建立督办预警机制,及时提醒办结时限,极大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确保审批工作按时完成。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推进简政放权。龙岩市水利局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审改办于2015年12月16日以岩审改办〔2015〕141号《关于进一步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正式下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权,市水利局于2015年12月24日以岩水办〔2015〕66号文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取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福建龙岩市水利局供稿
一是明确办理要求,实行阳光审批。针对水土保持涉及面多面广的情况,市水利局对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办事指南》,做到审批要求一次告知,让企业和群众明白办理审批手续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避免跑冤枉路。同时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设立统一的咨询服务电话和咨询台,由受理中心统一提供办理进展和结果等信息,实行申请人满意度评价,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打消了群众以往不了解审批程序和进展,担心审批办理环节多、周期长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顾虑。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形象。审批科行政中心窗口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受理服务首问负责制,及时跟踪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展,并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节点信息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打造主动服务、贴心服务的政府服务形象。
三是突出规范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为保障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市水利局对水土保持审批事项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以岩水办〔2016〕4号文出台“关于市局行政审批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水土保持办理流程和时限等具体要求,切实做到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的规范办理,从程序上杜绝了审批办理时“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发生。审批窗口建立督办预警机制,及时提醒办结时限,极大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确保审批工作按时完成。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推进简政放权。龙岩市水利局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审改办于2015年12月16日以岩审改办〔2015〕141号《关于进一步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权利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正式下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权,市水利局于2015年12月24日以岩水办〔2015〕66号文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取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福建龙岩市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