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3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5周年纪念日,按照水利部和黑龙江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伊春市水务局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和当前水土保持中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准备充分
在接到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活动通知后,主管领导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研究部署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制定了《2016年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方案》,同时向局长汇报了此次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有关事宜,得到了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宣传文件下发后,我们按照文件要求对宣传方案进行调整,并落实资金,保证了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
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期间,结合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围绕着“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秀美山川”的主题,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创建伊春生态文明”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伊春电视台进行了频繁持久的宣传。在伊春公共频道和综合频道的新闻联播时间播出水土保持宣传口号,一天7次,播放20天;与“世界水日”宣传结合制作了时长30秒的水资源?;び胨帘3止婀愀嫫谝链盒挛藕蟛シ?,共播出7天。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扩大水土保持的影响力。在《伊春日报》上刊发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并发表了包括水土保持内容的综合性文章1篇;在伊春政府网站上开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宣传栏目,刊登水土保持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在微信中转发了水利部发行的水土保持宣传画。
三是通过身体力行、全面灌输方式提高公众水土保持意识。主要以出动宣传车、布置宣传展板、电子屏、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画、购物袋、水土保持法规手册、设立宣传站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广泛的宣传。
三、注重效果,肯于投入
为了搞好水土保持法五周年宣传月活动,我们进行精心组织和部署,市水务局订做了印制水土保持宣传口号的购物 袋10000个、水土保持知识宣传单50000张、水土保持法宣传画2000张、水土保持法律汇编600本统一发放到各县(市)、区,并提出宣传活动有关要求,及时开展本地区宣传工作。在整个宣传月期间,拟定了10条水土保持宣传口号,挂在伊春政府网站上,同时在水务局门前LED屏幕上连续播放1个月;刊登了《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市悬挂宣传条幅41幅,设置水土保持法咨询站(台)22处;租用宣传车1台,租用LED屏幕5块,设宣传版25块;所属县(市)、区(局)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宣传报道。全市投入宣传经费6.5万元,其中市水务局投入5.9万元。营造了人人关注水土保持,维护生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