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安汉、河舒等六项目区“长治”七期工程通过省级竣工复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7月21-30日,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处长冯明汉、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局长陈扬刚、治理与开发处副处长贺莉、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卓晓楠、南充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张泽刚等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长治”七期工程复验组,深入治理区,通过实地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查阅内业资料,听取当地政府汇报等形式,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对安汉(顺庆区、高坪区)、河舒(蓬安县)、流江(营山县)、新政(仪陇县)等四项目区“长治”七期工程和蹬子河(南部县)、阆中(阆中市)等两项目区2007-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复验。
复验组认为:南充市“长治”工程建设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机制创新;各项措施按照年度计划和小流域初步设计实施,工程质量较好,管护落实,保存率较高,工程效益明显;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有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审批手续较完备,资金监督管理较好,保证了专款专用。工程建设过程文件较齐全,内业资料全面完整,年度汇编和流域竣工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预防监督管理到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南充市安汉、河舒等六项目区水土保持工程达到验收要求,通过省级复验。
南充市水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