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政府“十二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上犹县“十二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更加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强化地质环境?;ず椭卫砘指?,走“绿色矿业之路”促进矿业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把资源开发与生态?;し旁谕戎匾奈恢蒙希婊忻魅饭娑耍?br />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せ肪车幕竟?,坚持“在?;ぶ锌ⅰ⒃诳⒅斜;?rdquo;的方针;二、加大地质环境?;ちΧ?,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ば鞣⒄梗蝗?、加强矿山地质环境?;ず突指粗卫怼9岢辜岢衷し牢?、防治结合,谁开发谁?;ぁ⑺廴荆ㄔ斐伤亮魇В┧卫?、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四、新建矿山准入必须有经审查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び胫卫砘指捶桨傅?;四、县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し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矿山地质环境?;す娑ā返认喙胤煞ü?,制定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五、加强矿山企业年检制度,矿山企业年报必须包括矿山地质环境?;すぷ髂谌荩⒔肪潮;ず椭卫砟勘曜魑笊狡笠的杲鸬闹匾谌萁屑觳椤6晕匏?、环保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水土流失等地质环境恶化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