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一期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开局良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是陕西省新一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太原会议”精神,按照“依靠科技,综合开发,突出重点,生态优先,高起点、高标准创建精品”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程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新一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开了一个好头。
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11个项目区的22条小流域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7.6平方公里,占计划任务的102.3%。其中新修基本农田1171.39公顷,营造水保林2505.2公顷,发展经济林1143.93公顷,人工种草1471.82公顷,封禁治理5467.96公顷,建成小型水利水保工程501处,新修生产道路122公里。完成投资376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50万元,地方配套825万元。其突出特点有五个方面:
一是领导有力。各县都建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前期工作扎实。项目规划批复后,省上及时组织人员编制初步设计培训讲义,召开小流域初步设计布置和技术培训会,完成56条小流域初步设计,对33条小流域初步设计进行了技术审查,11个县以此为依据编制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三是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实行资金捆绑使用,齐抓共管,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形成合力,达到了用“小钱”办大事的目的,成效显著。
四是典型带动。在治理思路和重点上有所突破,各县在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2条精品示范流域,积极探索不同区域的治理模式、措施配置结构、工程质量标准、组织管理经验,着力创办示范典型,推进工程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五是项目建管机制有所创新。不少地方推行了治前产权认定、专业队治理、大户治理等做法,收到了实效,特别在造林中实行招标造林,工程化管理,采取苗木、栽植、管护一条龙服务,成活率大大提高。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王燕、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