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支队正在组建之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蒲勇平)
2005年5月7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会议正式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并印发实施。
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于近期组建“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支队”。水土保持支队设支队长、副支队长各一名,人员配置为8人(兼职)。执法业务和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负责。
水土保持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管理权限全面管理、组织、协调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对跨?。ㄗ灾吻⒅毕绞校┕壹洞笮退帘3止こ毯退恐苯邮谌ǖ目⒔ㄉ柘钅恐械乃帘3址矫娴奈シㄐ形凳┬姓Ψ;蛘卟扇∑渌姓胧?。
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水土保持支队的建设,将进一步壮大长江委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队伍,为流域机构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能,有效遏制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