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水土保持的最佳社会效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感觉像到了南方!”日前,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海河流域综合科学考察组到达河北承德市属下的滦平县九龙山考察时,看着茂密的植被,有人这样感叹。
九龙山工程区在滦平县土城流域内,属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工程规划的总体方向是:通过合理植被配置与治理,使工程区形成融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于一身,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
政府通过造林整地、封育治理,修梯田、护堤坝,建水源工程等方式治理后,先无偿交给村里,后由乡政府牵头,租赁给北京中农春雨公司,租期50年,每年给村集体租金25万元。据说,根据各户所拥有山地的大小,每年分给大家一定现金,所得甚至比他们直接在山上栽种农作物更多。并且,工程正常使用后,可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
这种让所有村民都能直接受益的模式,与一些大户治理的模式形成对比。
大户对“四荒地”的开发治理,在北方土石山区始于1983年前后,主要方式是将“四荒地”长期承包、租赁或拍卖给具有一定开发能力的大户进行开发治理,期限30年、50年不等。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营水保大户在区域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也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可能有社会公平问题,考虑到“四荒地”的产权为集体所有以及政府参与投资治理,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完全归大户所有,对当地其他农民而言有欠公平。“原来是贫困户的人,以后有钱了也没地可包,这也等于剥夺了别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将来会有问题!”承德市一位官员表达了他的担忧。
其次是治理效果问题。大户在“四荒地”承包时一般会尽可能占有质量相对较好的土地,以提高土地的产出,同时又能享受相应面积的政府补贴。而质量差、坡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土地极有可能得不到有效治理??疾熘辛私獾?,部分地区由于荒山荒坡自然条件差,加上有些大户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没有力量继续治理,已经出现包而不治的现象。在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也有地方官员表示,担心某些大户承包“四荒”只是一种“圈地运动”,占地不是为了治理,而是为方便以后从矿产开采中获益。
九龙山工程区的水土保持工程,既是一项生态工程又是一项富民工程。但由于各种条件所限,这样的形式在滦平县也是只此一家。
怎样保证当地农民的利益与国家利益,同时又能在国家水土保持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吸纳社会资金,调动大众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长期维持区域生态安全,这也是有待解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