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中央项目通过水规总院组织的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1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514号)要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中心苗圃建设、小流域治理示范、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以及湿地保护项目作为中央项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经过实地考察,认真研究,及时提出了中央项目建设思路和内容,组织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编制完成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中心苗圃建设、小流域治理示范、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三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7月29-31日,三个项目的可研报告通过了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的审查。
来自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环境移民司,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土保持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湖北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