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向黄河流域(片)各省区提出做好专项行动的意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好黄河流域(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水利部精神,确保专项行动抓出声势、取得实效,黄委就有关工作向各省(区)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落实责任,全面调查和登记开发建设项目
2007年11月至2008年2月,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第二阶段,即调查、排查、登记和上报阶段。本阶段是专项行动工作最为关键的阶段,也是做好后续分级处理工作的基础,一定要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紧抓好。由于调查所涉及的开发建设项目数量大、分布广、情况复杂,因此本阶段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ㄇ┧姓鞴懿棵?,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省、地、县一体化的责任体系,逐项排查,层层把关,不留死角。对每个项目,都要深入现场,认真核实,做好全面登记工作,确保第二阶段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通过全面调查清理,一要摸清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分布及各项目概况、建设单位、立项情况及其弃土弃渣量与扰动地表面积等;二要准确掌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包括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防治措施落实、监理、监测及水保设施验收等情况;三要查明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建设与验收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四要基本完成有关现场资料的收集工作,要重点对项目水土流失情况与危害及相关的水土保持设施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尤其是要注重获取有关照片和影像等资料。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增强制约机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对下级部门的督促管理工作。上级部门对下级调查清理的项目要及时组织进行抽查,其中省级对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10%,市级对县级抽查比例不低于20%。我委也将根据各省(区)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开展巡查和督导。
二、依法行政,严格分级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职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采取限期整改、对投资主体实施限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处理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原则上只有在下级主管部门已依法采取全面的处理措施但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方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对违法违规项目的处理,要依法行政,坚持合法、适当、高效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在全面做好查处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严重违法违规项目的处理力度。对我委及各?。ㄇ┰诮改晁帘3侄讲楣讨幸烟岢雒魅氛囊蟮目⒔ㄉ柘钅?,要对照督查意见,逐项核对落实情况。对于拒不落实督查意见的项目,本次专项行动中要重点予以处理。另外,对于在各地区分布数量多、水土流失现象严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状况普遍较差的行业和项目,也要作为重点予以严肃查处,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彻底扭转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水土保持的落后局面。
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也要依法明确责任,督促做好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一旦发现某些地方人为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明显不力,或存在当地政府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地方保护、对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行政干预等现象,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区域实施限批以及核减区域国家水土保持治理投资等措施,及时进行处理,为监督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典型违法违规项目上报
按照水利部要求,对于拒不停止和纠正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项目要上报水利部在全国进行通报和曝光。同时,我委要对各省(区)上报的项目违法违规事实进行复核。
为提高水利部通报和曝光项目的社会效果,并确保依法行政,各?。ㄇ┮险孀龊玫湫拖钅垮嘌『蜕媳üぷ?。凡上报水利部进行处理的项目,一要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二要水土流失数量较大,危害明显;三要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但建设单位未予落实和整改;四要以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为主;五要在相应行业和区域具有代表性。
上报材料要求事实陈述清楚、内容全面准确、证据充分确凿。各项目所报材料包括说明违法事实的文字材料、照片、声像资料、相关数据表格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已进行处理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文字材料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水土保持情况;
3、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情况;
4、各级主管部门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5、建议水利部采取的处理措施及其依据。
我委对相关项目进行复核的重点,主要是各?。ㄇ┥媳ú牧鲜欠褡既废枋?,主管部门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提出的处理建议是否合法可行等。
四、规范管理,加强数据整理和汇总工作
在全面调查清理的同时,各级主管部门要特别重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的整理和建档工作,并要将其作为考核有关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要严格按照水利部要求,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摸底排查为基础,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全面档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级调查数据及时进行汇总,建立本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库。
各省(区)在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结束时,要将本省有关水土保持数据及时上报水利部和我委。上报内容除水利部要求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表”外,还包括本省在黄河流域(片)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大、中、小型)的数量、已扰动地表面积和产生的弃土弃渣量、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量、增加的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面积等汇总数据。
五、注重宣传,及时通告专项行动信息
为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动态,交流先进经验,展现工作成果,各?。ㄇ┧姓鞴懿棵乓ㄆ诒嘀乒ぷ骷虮ǎ员厩ㄏ钚卸械闹卮笫录冉斜ǖ?,并及时报送水利部和我委。同时,要通过组织新闻报道、主题展览、交流座谈、网络专题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增强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提升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
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对群众举报的水保违法案件,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核实和处理,争取获得全社会的支持,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