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水保局从“五个方面”入手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一是标语宣传。3月份在城区各主街道入口处悬挂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水保法宣传标语;二是召开有关单位座谈会。在3月1日新“水保法”施行的当天,由县人大牵头组织县委、县府、人大、政协、检查院、法院、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等单位参加的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座谈会;三是印制《水土保持法》宣传资料1000份发至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四是举办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计划在3月份,请水保局法律顾问对水保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分期分批进行新“水保法”学习培训。五是召开一次生产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座谈会。计划在3月中旬,召开全县生产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座谈会,学习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并请水保局法律顾问对新《水土保持法》进行讲解。
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