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古田县多形式多载体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范围,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步入新的台阶,为此,古田县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提前准备,精心策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多形式多载体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一是积极组织水利有关干部、职工参加部、省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议;二是在县城中心街道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横幅3幅;三是结合水政大队出动宣传车到全县14个乡镇发放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小读本等有关水土保持宣传材料及古田水保部门自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共计300多份;四是在古田电视频道上连续播放县水利局局长汤祥忠关于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讲话15分钟;五是连续7天,在古田电视台播放相关水土保持宣传公益广告。
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是水利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此次《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在内容方面强化了政府在水土保持方面的目标责任、规划、预防?;?、综合治理及法律责任等,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进一步依法?;に磷试?,加快水土流失防治进程,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福建省古田县水土办、监督站供稿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编辑